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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 00:00:00 

关于评定“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的通知


     根据《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实施办法》,首届(2016年)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评定工作开始。

     评定方法严格按照《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实施办法》执行。凡在全国和省级重点文学报刊公开发表或转载的文学作品,均获得相应分数,按每一篇作品积分多少决定获奖篇目,杜绝主观因素。首届将评定8篇左右,最多10篇。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实施办法》(刊载在朝阳作家网),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申报。
    每人限报一篇作品。

    申报时间:2017年1月1日—2月1日。

    1、请填写申报表,发至xx19850306@163.com 

    2、将申报作品所发表报刊的样刊原件一份邮寄或送到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文化大厦西侧辅路南一门3楼市文联邸玉超

     联系人:邸玉超

     联系电话:18642159887
     
       附:首届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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