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朝阳市作家协会章程、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朝阳,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评论、文学研究著述和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市作协会员二人介绍和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市作协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为更好地执行上述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朝阳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即各县(市)区作家协会或行业作家协会会员)或文学爱好者。
2、申请者须在县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以及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二、申报材料
1、个人文学作品集:须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单篇作品:请提供在县级和市级文学期刊或报纸副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不少于8篇(首);在省级文学期刊或报纸副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不少于5篇(首);作品发表后影响大的不受篇数限制。如非原件,请复印当期刊物封面、目录及作品全文。
其他单篇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报刊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作品:请提供在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原创完本作品,小说作品不少于3万字,散文、诗歌等其他作品不少于10篇(首)。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
4、获奖情况:请提供所获市级以上文学奖项,或有全国性影响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请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请表:从“朝阳作家网”直接下载《朝阳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获取表格后,请详细填写,尤其是作品目录一栏,务请详实。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2、报送方式:请将申请表、主要作品(原件或复印)及两张(两寸)证件照(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备用),用印刷品、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并注明“申请入会”;或直接报送申请材料。也可通过团体会员单位集中申报。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电子版发至:296714973@qq.com ,纸质版及照片送至:珠江美年大健康东15米启程旅行社(珠江路3段38号)
3、评审费用:申报会员材料时同时交纳会员费、工本费100元。
四、审批程序
1、会员审批工作每年审批一次。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每年按要求在11月30日前向市作协提交入会申请及所需资料,市作协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由于工作程序及公示等原因,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审批讨论。
2、审批程序:专家咨询组咨询——主席团成员审批。
3、在“朝阳作家网”上公示一周。
4、缴纳会费,颁发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在年度内有效。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2、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朝阳市作家协会。
附:朝阳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http://www.chaoyangzjw.com/uploadfile/2022/1117/20221117031246261.doc
朝阳市作家协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