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2016年)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评定工作结束。评定委员会人员按照《朝阳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实施办法》对申报作品进行严格审定,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分数计算,共有7篇获得20分以上的作品获奖。获奖名单如下:
1、长篇小说《路过合庄》,发表在《雨花》2016年第10期 作者尹守国,获得50分;
2、诗歌《最好的相遇》(外二首),发表在《星星》(诗歌原创)2016年第12期 作者离原,获30分;
3、散文《父亲与他的土地》,发表在《人民日报》2016年1月4日 作者车承金,获30分;
4、散文《新居手记》,发表在《鸭绿江》2016年第1期 作者付久江,获20分;
5、组诗《正在发生的事情》,发表在《延河》2016年第2期 作者王文军,获20分;
6、散文《辽西随笔:豆腐•黄河阵》,发表在《鸭绿江》2016年第6期 作者袁海胜,获20分;
7、散文《木头城子系姻缘》,发表在《鸭绿江》2016年第11期 作者郑文革,获20分。
附:评定委员会人员名单
邸玉超,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理事
李学英,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理事
秦朝晖,二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特邀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