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年度文学奖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二届(2017年度)朝阳年度文学奖评定工作开始。
评定方法严格按照《朝阳年度文学奖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凡工作在朝阳的市作协会员,在国内统一刊号文学杂志发表或转载的文学作品,均可申报。作品获得相应分数,按每一篇作品积分多少决定获奖篇目(每年度评定8篇)。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朝阳年度文学奖实施办法(修订稿)》(刊载在朝阳作家网·公告栏),并按《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规定申报。
具体要求:
1、每人限报一篇作品。
2、申报时间:2018年1月2日—15日。
3、请填写申报表,发至xx19850306@163.com
4、将申报作品所发表报刊的杂志样刊原件一份,邮寄或送到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文化大厦西侧辅路南一门3楼市文联邸玉超
联系人:邸玉超
联系电话:18642159887
朝阳市作家协会
2018年1月2日
附:第二届朝阳年度文学奖申报表
http://www.chaoyangzjw.com/uploadfile/2018/0102/2018010207345626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