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转发省作协要求)
(一)申请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者应为辽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即各市作家协会或行业作家协会会员)。
(三)没有团体会员单位的省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沈高校、驻沈现役军人的申请者,可向省作协创联部直接申请。
(四)省内各公开出版的文学期刊、辽宁文学院可直接推荐会员。
(五)申请者须在市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长篇作品,或长期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并有较突出的成绩。
二、申报材料(转发省作协要求)
(一)个人文学作品集或长篇作品:须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并在各地书店和图书经销网上有售,其中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并提供出版合同原件。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二)单篇作品:请提供市级4篇或省级2篇以上公开出版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副刊发表的作品。如非原件,请复印当期刊物封面、目录及作品全文。
(三)获奖情况:请提供所获省级以上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转载作品:请提供在各种文学选刊或年选本转载的刊物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并注明原刊出处(是否省级不限)。
(五)文学工作组织者:凡长期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或对文学事业有突出贡献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且至少有2篇市级或1篇省级以上作品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
(六)卫视播出、电影上线、舞台公演的作品视为正式出版的文学作品。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下载“附件1:辽宁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登记表”,或从“辽宁作家网”首页的“下载服务”专栏直接下载“省作协入会申请登记表”,获取表格后,请详细填写,尤其是作品目录一栏,务请详实。
(二)提供本人作品:提供发表作品的正式出版物原件,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如无刊物原件,复印件须有刊物的封面、目录、本人作品的全部页面。
(三)相关部门意见:申报表必须加盖申请者所在单位公章,必须有两个省作协会员作介绍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或盖章;自由撰稿人可省略单位意见。
(四)报送方式:请将申请表、主要作品(原件或复印)及两张(两寸)证件照(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备用),一并送到市作协,经市作协初审组审核后,统一送至省作协创作联络部。此外,申请人还需填写附件2:2022年度省作协申请入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该表只要电子版,发至市作协指定邮箱。待市作协汇总后一并发给省作协。
(五)送报申请的时间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列入本年度申报范围。
(六)送审材料评审结束后,请自行到省作协取回(邮资自付)。因故不能领取,送审材料省作协予以保存一年。
五、申报材料地点及时间
符合申报省作协会员条件的会员,按要求将申报的纸质材料送至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3段38号---启程旅行社,电子版发至zjxhzw007@126.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市作协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者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予申报;
(二)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市作协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筱琪
联系电话:0421--2960005
附件2:2022年度省作协申请入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朝阳市作家协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