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这篇选自《淮南子·人间训》的寓言,通过一对父子“失马、得马、折其髀、父子相保”一系列情节,通俗地诠释了老子祸福相依的理论。它要人们顺应自然,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不为一时一事的得失而患得患失,这本是生活的智慧。
但每次读到最后一节,我总觉得别扭:“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这是什么话?一场大规模保家卫国的反侵略战争,就被他这么心安理得地逃避过去了?而同样的事,花木兰不是女扮男装都要万里赴戎机吗?
我不是非要他拖着残疾身体上战场,只是说他作为一个人(这里且不论男人女人),坐享别人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太平,不惭愧反庆幸,这就不仅身残更是心残了,非但没有血性,简直没有廉耻。在此大背景下,以跛为幸的心理,和临战自残有什么两样?试问,若人人希图自保,畏刀避箭,胡人长驱直入,那时做了刀下鬼,祸耶福耶?或奴颜婢膝,为亡国奴,勉强得以苟活,福兮祸兮?
这则寓言入选初中教科书好多年了,年年都在给孩子们讲福与祸的辩证关系,却从没有对结尾的消极观点提出过批评,一本著名的辅导教材上甚至说:
“受伤本是坏事,但却因此免去应征入伍战死沙场的灾难。”
这不是糊涂话是混账话,难道编辅导教材的专家不知道战争的性质有所不同吗?如果是为了掠夺别人的土地资财,杀戮无辜民众的不义之战,不参加当然是幸事,可现在是强盗都打到家里来了,虎狼屯于阶陛,还谈什么祸福!
都说对古代文献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觉得此文的观点,若在太平盛世,不失为一种豁达,但若面临民族的生死存亡,则是猥琐。女儿上初中接触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和她讨论过这个问题,陈述了我的观点。我想,这是我应该做的。
冯骥才说得好:“一个民族冒傻气的时候,往往是有希望的时候;一个过于精、灵、鬼的民族,往往没有希望。”我认为我们的教育,应负起更多的责任,别把孩子教得太“精”了,他们的肩头,要担得起中华民族的未来。培养荣辱不惊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固然是好,但这君子要有血性——国难当头,要敢于拔剑而起;面对强敌,要有流血五步的壮怀激烈!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原载《辽宁青年》2023年第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