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当一个作品开研讨会的时候,写序言的人是不应该参加的,因为他不能分享作者所获得的赞誉,却要和作者一样分担某种不安。这是个很尴尬的角色。但是我还是来了,在这个“浅草才能没马蹄”的马年新春,和大家一起进行交流。
魏泽先是质朴的,也是谦逊的。在他这本散文集(《大雁往北飞》)的后记里,他对那么多人表示了感谢,特别是在封二,还印上了朱赤先生的诗,说实话,朱赤先生的这组评价新辽西派散文的诗——《红土坎上红蘑菇》,也让我非常感动。从来都是散文向诗歌致敬,正像美籍俄裔布罗茨基说的:“诗歌是散文的伟大训导者”,但朱赤先生作为一位资深的、著名的、老一辈的诗人,现在却用诗歌向散文致敬,让诗歌成了散文的评价者和描述者。为了表达我的感动,前些天我特意翻译了一首美国诗人兰斯顿.休斯的诗——《红土地之恋》,诗中有这样几句:“我怀念红色的泥土,上帝,/我需要在鞋子里感觉着它,/我多想重回乔治亚州,/因为我有红土地的忧伤”。我觉得,可能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也都在寻找那种鞋子里有故乡泥土的感觉。让泥土在我们的脚趾间环绕,并吸吮我们的脚趾。但问题是,我们的鞋子里早已没有了泥土,如同我们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接地气。
而魏泽先的散文则是接地气的散文,我最早读这本书稿的时候,就想起了已故作家谢子安。在乡土散文、田园散文这方面,可以说谢子安是一个楷模,至少在辽西,他的散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经典化了。他的《雨走青纱》,是对辽西土地的一种命名,《雨落丘陵》也是。魏泽先的《地气》《笑春图》也是对辽西土地的发现,如果说谢子安写雨和土地还有一点空间上的距离,魏泽先写地气则连那点距离都没有了。而且他们的精神气质、语体风格是十分接近的,包括字里行间的那一丝古雅的文气,虽各有特质,却神韵毕肖。
是的,地气和文气,我觉得真正好的散文,就应该有这两气,特别是乡土散文,即使从全国看,可能有的特别接地气,有的特别显文气,但两者之间能兼顾并达到一种精神融汇的,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总是想起毛泽东喜爱的一句话:“长恨随陆无武,绛灌无文”。
关于新辽西派散文,有命名者,有商榷者,有总结和阐发者,但我觉得还不够,还停留在外部的、表象的思考。比如,包括新辽西派散文在内的乡土散文,它的精神实质是什么?精神向度、精神语法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新辽西派散文最原始、最内在的冲动?这么多人在写乡土田园,还不断有人加入进来,这是一种单纯的怀旧,一种特殊的乡愁,一种对前现代农耕文化的依恋,还是对现代性与城市化的恐惧和排斥?能不能说,因为这里在经济上稍欠发达,辽西就比别处更加前现代,更值得追忆和流连?还是说,这片土地比别处更有诗意?更让人心里踏实,精神安顿?
现在中国的乡村好像是这样,就像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在乡村的想出去,离开乡村的无比怀念,总想回返。作家阿来有篇小说叫《自愿被拐卖的卓玛》,卓玛对我们来说是充满陌生化诗意的名字,但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卓玛却是这样的,听说人贩子会把女子拐卖到外地,为了走出故乡的大山,她就自己把自己给卖了。可见,乡村人离开乡村的愿望是多么强烈。而另一方面,如我们的某些乡土散文,作者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却可以尽情地想念家乡。就像我,赋予家乡那么多高贵的诗意,甚至是欧美的诗意,而不去面对家乡现实的破败、萧条、痛苦和冷漠。
乡村确实在走向破败,很多地方比鲁迅笔下的“故乡”还要萧索。我回到我的村子,站在山坡上看,到处都是榆树。外甥说,因为村里人都出去打工了,土地没人管,榆树籽到处散播,所以就变成了这样,沟里沟外都是榆树,很美很萧索,很傻很天真。就像日本作家的名字——村上春树。榆树是我们辽西,特别是我老家那地方的“村上春树”。
有人说,当我们离开,故乡就在我们身后沦陷了。中央在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文件里,有一句话说的很得人心,“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但能否做到,我很担忧,因为现在连乡村都让人记不住乡愁了,未来的小城镇,能让人记得住乡愁吗?
俄罗斯白银时代的“诗歌王子”曼德尔斯塔姆有句诗:“我回到我的城市,熟悉如眼泪,如静脉,如童年的腮腺炎”。在圣彼得堡他的故居,有个木牌这样写着:“曼德尔斯塔姆就是在这里写下了‘我回到我的城市’”。但这种对城市的乡愁,我们只有在外国作家和诗人那里才能找到,在中国作家笔下恐怕没有。中国人的乡愁主要是指向乡村的,对于某个城市的乡愁不是没有,但就文学表现而言是微不足道的。
五四以来,或者说从新文学发轫以来,写农村,写乡土一直是中国作家最倾心的题材领域,成绩和影响也最大。近年来,城市文学似乎也有崛起之势,比如都市情感小说的流行。但城市文学究竟怎么开拓,仍然是一个问题。我觉得中国的城市文学离不开对西方城市的想象和模仿,而中国的乡村文学,包括乡土散文,却不须、也无从对西方的乡村进行模仿和参照,因为西方没有我们中国式的乡村。我经常网购美国的英文原著,包括诗歌和散文。从新世纪开始,Houghton Mifflin 推出的The Best American Essays,即《美国最佳散文》,每年一卷,我都买到了。但从头翻到尾,其中却很少有我们所理解的乡土散文,个别的写写农场,说说小镇,但这和我们中国的乡村是不一样的,没有我们所倍感亲切的传统、亲情、祖坟,以及复杂而温暖的人际关系。至多你会读到一段关于“鸫鸟”的描写,那是你已接近某个美国式农场或小镇的标志。
而我们乡村的标志却多样的,村头那棵老树,村中那口老井,还有篱笆女人和狗,等等。美国有个作家、记着叫海斯勒,中文名叫何伟,他写了一部《寻路中国》,属于非虚构文学,记述了他前几年自驾面包车走遍大半个中国的经历。比如他写了乡村的年轻人大量进城务工,老人和儿童被弃置在闭塞的土地上,尤其他从一个外国人的视角,发现并描绘了这样一个当下中国乡村的“经典场景”——“很小的小孩子,围着一个走都走不动的大人,又蹦又跳”。这样的场景,想想是很让人忧伤的。
于是就出现了中国文化所特有的“围城”现象,无论乡村还是城市,都是进去的想出来,出来的想进去。这就是中国经验,这就是中国故事,是由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所决定的。表现在文学上,我有一个观察,离开乡村的主题一般由小说承担,如写农民工;而回返乡村的主题一般由散文,特别是乡土散文来承担。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对乡村的态度是写实的,既有批判也有伤痛,而散文对乡村的态度是浪漫的,既有眷恋也有忧伤。
所以如果让我来概括乡土散文,特别是新辽西派散文,我想到了这样几句话;新辽西派散文,与其说是叙事的,不如说是抒情的,与其说是写实的,不如说是浪漫的,与其说是乡土的感动,不如说是时代的激发。对大多数人来说,乡土散文的写作更像是一种情感的回报,也像是精神的再生仪式(至少我是这样的,有人评价我的散文是“仪式性写作”,我深表认同)。
去年,林贤治先生变了一本乡土散文选,书名是《村庄:我们的爱与疼痛》;古耜先生编了另一本,书名是《叫一声老乡很沉重》。确实,近年的乡土散文,对故乡的怀恋往往离不开对现实的反思,爱与疼痛是并存的。都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但问题是现在的故乡已经找不到了,我们都成了故乡的陌生人。不过这种反思,这种爱与疼痛,我觉得在辽西散文家的作品里很少见,仿佛我们的乡愁是如此的巨大,足以淹没进行反思的动机,对失去家园的疼痛也浑然不觉。就像我在序言中对魏泽先散文的评价:这里没有认识论的揭示,只有本体论的讴歌。这可能是新辽西派散文的一个共同特点,大多数在质地上更接近田园散文,体上还是以美为主,以善为主,而在某种意义上忽略了真。也许张爱玲说得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们对乡村、对故土,往往就是如此。但对于真的忽略,会不会导致我们写作的浅表化呢?这是我的一个困惑,也是我最想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的问题。
(此文系在2014年3月2日于朝阳龙翔书院举行的“魏泽先散文集《大雁往北飞》首发式及第二届新辽西派散文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