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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 10:00:28 

不该说的话不应说——读《墙有茨》


王庆民

《诗经·鄘风·墙有茨》据资料看是“刺淫”之作,讽刺春秋时卫国宫廷宣姜等人的淫乱事。“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按《毛诗序》的说法是:“《墙有茨》,卫人刺其上,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卫宣公给儿子公子伋聘齐国齐僖公的女儿,见这个女子长得太美了,就把她纳为己有,是为宣姜。然后,卫宣公给儿子伋另外娶了一个妻子。朱熹《诗集传》中说:“旧说以为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顽烝于宣姜,故诗人作此诗以刺之。言其闺中之事皆丑恶而不可言。理或然也。”说的是:卫宣公死,他的庶子公子顽又“烝”宣姜。(“烝”一般指娶父亲的妻妾或兄长的妻妾。“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左传·闵公二年》。) 卫国人民对这种乱伦的秽行,深恶痛绝,特作此诗以“疾之”。
         且不说春秋时期就已见“政治婚姻”的佞举,也不说卫宣公的色乱之行,单就这首诗,反复咏唱,在于强调“中冓之言”不可以随便说。中冓,指内室;中冓之言,就是内室的私房话。私房话,有的是不可不分场合随便说的,要说出来,不好听,使人感到耻辱。
         可能就因这传统意识,尽管古代描写美女及表达情爱的文字不少,不过,也就是“花容月貌、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之类,有所发展,从脸蛋写到腰肢、写到衣着服饰,也不过“杨柳小蛮腰、云想衣裳花想容”,“金莲窄窄、玉指春葱”之类。如果,再越雷池,就被视为有悖伦常,难登大雅之堂。可今天就不同了,据说都是出于某种某些需要!不单是写,还有说、或叫讲;甚至是照、或叫拍,大有深入之势了!从上到下,由脸蛋发展到胸、乳、脐、臀,要从下往上——写文章的高手都是注重研究描写的顺序的。名嘴、名摄,更是如此——由脚到腿!古人称女人的小脚为金莲,太含蓄!似乎今人坦荡!玉足玉腿,多明了,多美!我们的语言就是丰富!说你是臭脚、泥腿,就臭不可闻!就是那条腿、就是那只脚,前面给你加个玉,那就妙不可言、美不胜收,听的人心旌摇荡,看的人想入非非,想的人神不守舍!更有人善于总结概括,名之为“大腿文学”!
        从这大腿文学的发展趋势看,前途不可估量!当年学鲁迅文章,“从旗袍联想到大腿”的语句,说是讽刺,现在想来,这应是“美思美文”了!社会在发展,一切都在变!从美的变迁看,脸美不美不重要了,因为脸没有玉腿、玉臀、玉体值钱!怪不得有人不要脸了!
        听说某名嘴大谈某美女教授的腿,当然是玉腿!可能也是出于经济的考虑!但我太落后,不知道教授讲课是用嘴还是用腿!我记得小时侯,家乡的孩童恶做剧,看谁不老实,大点的孩子头儿就下令给谁扒衣服,扒光腚!若是谁被扒了,那是最大的耻辱!因此:誓死捍卫,宁死不扒!现在怎么了?动辄扒光挂出来!美女、美腿教授,小心!他们要把你扒光呢!你真的愿意吗?
         美在变迁,美的意识在变迁!也许我说了多余的话!可是,我觉得,从道德人情纪律法规的角度论,不该说的还是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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