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雄心勃勃,竟然想扩写《红楼梦》“王熙凤弄权铁槛寺”事件。现在说来是个笑话,当时可是认真的。我煞费苦心地构思,甚至给张财主家的金哥小姐先安排了两个丫鬟伺候着,一个叫红杏,一个叫碧桃。
可惜,我的才华支撑不起我的雄心。何况一个初涉人世的少女,只读过两三遍《红楼梦》,于它的包罗万象,博大精深,不要说未窥全豹之一斑,连九牛之一毛也未得。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彻底打消了这个天真而又荒唐的念头。对《红楼梦》的爱,也由狂热变为深沉。
我小时候的辽西乡村,《红楼梦》的普及程度远不如另外三部古典名著。我最初对它的全部了解,只限于一位本家叔叔特别通俗的说法:“林黛玉上辈子是一棵仙草,贾宝玉天天为它浇水。后来贾宝玉下凡,她就跟来凡间,用眼泪还他的水。要不林黛玉咋天天哭呢。”这么笼统的几句话,使我对《红楼梦》悠然神往。
第一次正式接触《红楼梦》,是初中语文课本节选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我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么广阔的社会背景,这么复杂的人际关系,一睹为快的愿望便愈加强烈。可是,借又无处借,买又无处买,甚至不敢公开谈论,因为几乎所有的大人都没有读过、却又都认为《红楼梦》是讲男欢女爱的书,我一个小丫头家,张口闭口《红楼梦》,遭人耻笑。
奇怪的是不久后,家里忽然冒出一本《红楼梦》。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后来又去了哪里,可能是我叔叔借来又还了别人吧。只记得是繁体字,竖排版,书脊上印有“《红楼梦》第二册”字样。纸页发黄,封面和封底都没有了,开头和结尾的页码也缺失了一部分。开始倒还是第31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部分不见了,史湘云正在教翠缕辨阴阳;结尾也到了60回,却止于柳五儿对芳官谈心事,少了“玫瑰露引来茯苓霜”。
至今我一直认为,我最先接触的这一部分,是《红楼梦》最绚丽最华彩的乐章。当时我立刻被迷住了,进入到一个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意味无穷妙不可言。书里面的每一个情节,都如在眼前一般。从夜晚到凌晨手不释卷,读完一遍后,马上从头开始读第二遍。之后我染上了相思,牵肠挂肚,心心念念,只想拥有一部完整的《红楼梦》。
1981年4月22日,星期六,农历三月二十一,十五里外的山嘴子逢集。那天母亲给我两元钱,加上到集上卖东西的钱,买几尺花布给我做件上衣,这是头一年腊月就计划好的。等卖完东西时,我手里的钱已经增加到4元。走进供销社,按惯例先浏览东面的图书柜台。谁知这一看不要紧,我一眼就盯住了书架上立着的一套《红楼梦》!心在胸腔里上蹿下跳,我颤抖着声音问:《红楼梦》,多少钱?
当天我的日记是这样写的:“今天上集,偶然发现山嘴子供销社在卖《红楼梦》这部书。我欣喜若狂,把预备买衣服的钱买了书。这部书一共四本,定价3.45元。我太喜欢这部书了。我要仔细地读,认真地读。”激动得语无伦次。
那天上集去卖什么东西,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回程时,挎着一只圆形的笼筐,笼筐里放着一套四本《红楼梦》。我心花怒放,如得到稀世珍宝一般,脚步都轻飘飘的。路过长岭梁时,忍不住躲进路旁的树林里,掐一段干净的草茎,挑开书中某一页,读上两三行记在心里,留待以后从头读到这里时,会心一笑。
满面春风地进了家门,对母亲讲了买书的事,她什么也没说。既然用的是买衣服的钱,那么理所当然,在这一年里,我不能再提添新衣服的事,只能旧衣服肩头袖口再打一层补丁,再接长一圈底襟。这还得感谢我母亲对读书的支持,换做那些不开明的家长,即使不挨打,一顿责骂总是难免。
与先前读第二册时的废寝忘食相比,拥有了完整的一部书,我反倒舍不得读了。那时还没有领会到《红楼梦》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只是想,读完了,前因后果都知道了,心里没有了期待,以后的日子岂不是很无味?
左手托着书脊,右手四指支撑在封底,拇指轻抚书口,看书页在眼前翻飞,闻着淡淡的墨香,心醉神迷。我为自己制定了一个守则:每次阅读,只限一个回目,然后去做别的事情。
阅读时,临时有事情,也舍不得折页脚做记号,也从不随手把书反扣在那里,总要平平整整地放在一个干净的地方。我变得更加勤快,很轻松地做着平时最打怵的活计,心里充满快乐,因为有《红楼梦》在等着我。繁重的体力劳动后,洗净手,带着惬意的疲乏,一字字细读《红楼梦》,是一种不可言说的享受。不认识的字查字典,然后把注了音的生字抄在一小块白纸上,夹在本回结束的那页。那时我才知道,有的字竟然在新华字典上查不到。
平时不少向别人借书,知道开口求借的为难。如今我有了这么一部奇书,尽管爱如珍宝,也要和大家分享啊。何况,《红楼梦》值得每一个人读上一读。不读,不知道它的好处,岂不是枉生在有《红楼梦》的时代!于是主动问人家,包括那些几乎不怎么读小说的伙伴们:你要看《红楼梦》吗?可惜他们有刚读开头几句,觉得没意思不读的;有理不顺人物关系,读不下去的。我们村里只有两个人通读了,一个是大我二十几岁、经常借给我书读的大姐姐,一个是刚复员回乡的远亲表哥。
这位表哥是爱书的人,从部队带回来一大纸壳箱的书。他家里人说,这些书宝贝得不得了,谁都不能碰。可是我去的时候,他却打开箱子,任凭我一本本地翻看。我发现每一本都是崭新的,应该只有他自己读过。这些书都是文学类,内容较杂,有古典文学、红色经典、反特探案等。他把《红楼梦》还给我的时候,不但没有丝毫损坏,还用干净的牛皮纸精心地包上了书皮。
表哥对我说:“你那么爱看书,送给你个书签吧。”那是我的第一枚书签,很精美。现在只能模糊地想起它的样子,三十多年过去,它和许多我心爱的物件,都遗失在岁月的深处,不知所终。
二十岁那年离开老家,随身带着的书就是这套《红楼梦》。它陪我进入陌生环境,将孤独的日子变为美好时光。那时曾认识一个男孩子,我们一起谈论武侠小说,兴高采烈。我忽然想起什么:“你读过《红楼梦》吗?”他刹住笑容,认真地说:“没有,正经人谁看那个呀。”我一下子没有了谈兴。
好书只有不断被翻开,才能体现它的价值。虽然我的《红楼梦》在一次次的外借中有些憔悴,我还是喜欢借书给爱读书的人,犹如我喜欢把自己培育的花儿分送给爱花的人一样。在煤矿上班的时候,我把它借给一位工友,过了些天不见还回来,我去问,他说借给别人了。过些日子再问,又借给另外的人了。等他还回来的时候,我大吃一惊,我的《红楼梦》面目全非了:书口乌黑,页脚反卷,表哥包的书皮不见了,书脊下端一定是裂开了,用电工用的黑胶布粘着。我的心怦怦地跳,双手颤抖着接过书,心疼加委屈,泪水在眼里打转。我吞咽下涌到嗓子眼的责备,勉强微笑着,不敢开口说话。回家后,颇费了一番功夫,几乎一页一页地修复整理,可是它再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爱惜书,这是疼痛告诉我的。
后来因缘际会,家里有了三套《红楼梦》,可是,对最初的那一套,仍然如最初那般珍惜。
偶然,2013年《读者》上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让我的心和眼睛湿润了:“我年少时拥有一部《红楼梦》,是上世纪80年代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那部书共有四册,装帧精美,古意幽幽,书影上是一位冰清玉洁的女子,安然地依在山石旁,长裙垂地,拈花沉思。”这正是我的《红楼梦》啊——作者李娟又说,“年少时,我便读到人间最美的书,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但是作者遗失了第二册,一部《红楼梦》便成了残梦。她多方淘书,希望能遇见同样版本,未能如愿。“犹如遗失了一位情深义重的故友,丢失了自己绮丽的青春年华。”她的痛惜使我感同身受,当即决定,若是能联系上作者,我情愿把陪伴我多年的《红楼梦》拱手相赠。
2017年6月7日,我通过《读者》杂志编辑部的叶老师,联系到李娟。原来李娟是《读者》等好几家期刊签约作者,知名女作家,出版过好几本散文集,获得过国家级文学奖。得知我要将她求之不得的《红楼梦》相赠,应该很高兴吧,当即表示,要回赠给我她新出版的散文集。
这部《红楼梦》在我身边37年,它对我最后的贡献,是带给我一位良师益友,一份纯净美好的情谊。当把精心打包好的《红楼梦》递给快递员的时候,心里并没有不舍,我知道,它有一个好去处。
原载《作家天地》2019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