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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06:32 

墨色千年


杨庆华
        近来习画,方家说:“习画先习字,习字先读帖。”。于是从故纸堆里请出那些泛着微黄又带着墨香的法帖摆在案头,焚香静手、静心相对。初读便生悔意——这些帖少年时也曾翻过、临过,可那时心思终究还是在春歌丛台上、冬猎青丘旁,年少轻狂,竟没觉出这些字帖的好来。再读,却恍然触到字间凛凛的刀兵气、冽冽的醇酒香,乱世的仓皇与盛世的洒脱,皆是一笔一画间的惊心动魄。读到深处,竟如故人重逢,那沉默的墨迹似前世失散的知交,隔着泛黄的纸与我遥遥相望。想必我和这字一定有着累世未了的尘缘,不然怎会如此亲切,又如此迢遥?一纸之隔,竟追了大半生,待读懂她时,已是华发早生。
         说实话,先秦时代的文字,以我的学养是看不太懂的。只觉得甲骨瘦硬,笔画稚幼,带着天真的野性与文明初萌的痕迹。那些花鸟虫鱼、日月星辰像字更像画,那是汉字的胎心音。至青铜时代,文字从庙堂到了巫祝的手心,浇铸成金文。那笔画明显地圆融丰腴了,如胎儿在母腹中蜷曲生长,神圣而温润。再至石鼓籀文,文字又从庙堂落入江湖,笔画间犹闻鼓点猎猎、马踏烟尘——金属在石头上行走,电石火光孕育的金石胎儿,即将呱呱坠地。从此汉字将啼,山河欲晓。
        “书同文,车同轨”,小篆应运而生。圆润如玉的线条,如藤萝春蔓,温婉舒展。它像初生的婴儿,沐风而长,一见便心生欢喜。如此柔美含蓄的文字,竟诞生于以峻法闻名的大秦。铁血丞相李斯将帝国的雷霆万钧,都化入这般绕指柔中。它宽和庄重,柔韧圆融,以四平八稳的雍容,尽显“天下归一”的母仪——以妥帖的胸怀抚平战火戾气,用精妙的针脚缝补初定的山河。一个雄性的时代,孕育出极致的阴柔。原来书法,也从来不只是笔墨之间的那一点儿事儿。
        大汉的朝阳从咸阳宫阙的余烬中悄然升起,一个以黄老之术后又以儒家仁政重塑的王朝取代了一个以法家严刑构筑的帝国。你看那隶书之美,尽在波磔之间。若无“蚕头”之敛、“雁尾”之扬,便没有了大汉的灵魂。蚕头起笔温厚含藏,似文景之世,收锋养晦,只问稼穑农桑;雁尾铺展奔逸,如汉武一朝,铁骑出塞,长驱大漠王庭。大汉对雁是情有独钟的——那座雄关叫雁门关。那位绝世的女子怀抱琵琶一路向北,惊落飞雁,一曲琵琶是隐于史书背后无言的忧伤,平沙落雁牵动了后世无数柔软的心肠,那云中雁字有腾空欲飞的张力,亦有安然栖落的宁和。隶书写的是笔墨,更是处世之度:该收敛时如蚕蕴藉,该张扬时似雁舒展。
        临《曹全碑》时,背景音乐总是《青花瓷》。“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也仿佛为遇见这字做了千年的伏笔。原来人生知遇,不必向远——就在这横笔如陌上桑田,捺笔如长空雁叫的一藏一张之间,方寸之内,只要不乱,都会在纸上相逢。
       历史轮转和书写风格之间,总有着隐秘的联系。过于刚猛的时代需要柔润调和,而涣散的岁月,则渴望筋骨与力量。我的目光又转向魏碑——笔画如刀劈斧斫,带着北朝的苍茫与坚硬。那个分裂、动荡、尸骨遍野的年头,活着才是第一要义。魏碑的每一笔都似盾牌般敦厚,每一划又如刀刃般锋利。那是乱世中人,对固若金汤的防守与出奇制胜的进攻最直白的向往。每个时代盛行的书体,都隐匿着那些遗漏在史册缝隙里的集体心绪与生存愿望。
        时光流转至盛唐,那是一个连空气都充盈着自信与华彩的时代。楷书的正大气象,尽在笔墨间舒展。《勤礼碑》的丰腴端庄,《玄秘塔碑》的沉雄浑厚,字字都是仓廪实而知礼节的丰赡,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底气。楷书的每一个字都如盛世培育出来的正襟君子,方正规整,彬彬有礼,法度谨严却气度从容——那是万国来朝的时代底气,也是盛世培育出的精神筋骨。和这些丰赡的楷书相比,不得不插上三百载光阴过后的一段,楷书还有一种山穷水尽的“瘦金体”。宋徽宗以笔为刀,切割着自己一身的才华和身后的江山,金错刀瘦硬如刃,凛冽如霜,极致的精细,也极致的脆薄。每一个字都像风月宝鉴,照见的不仅是时代的气象,更是个人的才华与宿命。生逢其时,楷书气气派派地华丽绽放;生不逢时,瘦金体走向孤绝的尽头,艺术从来都是时代舞台上随时更新的悲喜剧。
        我常想,如果他不是君王,而是长安市上酒家眠的谪仙客,这字或许真称得上“郎艳独绝”。他只管写他的字,这国也就不会破了,家也就不会亡了。可历史没有如果——笔墨深处,永远回荡着时代与个人之间的一声叹息。
        一个健康而伟大的时代,必然有着开放和包容的格局。盛唐给了书法家顶配的条件:不仅是纸墨丰足、视野开阔,更有一种精神上的辽阔与纵容——时代有多么舒展,笔墨就有多么飞扬。于是狂草来了,像盛世大家里那个最任性也最受宠的孩子。它甩开法度的衣袖,在纸上纵情奔跑、跳跃。也像高门大族里的“叛逆之子”,一定要挣脱所有束缚,我行我素,仿佛不在笔墨间搞出点儿事情,便辜负了这包罗万象的时代。张旭之颠、怀素之狂,何尝不是被时代纵容着的“撒娇”与“耍蛮!那线条舞动,如若干年后周杰伦的《双节棍》,是英雄的肝胆相照,也是稚子的撒欢任性。有才真好啊,可以像张旭那样大言不惭:无酒与美人,老子就不写了!这般惊世骇俗之语,也只有在唐代那样自信开阔的空气中,不仅被坦然接纳,还成为美谈。如果再稍晚一些,他遇上程朱那样的理学大先生,口诛笔伐,唾沫星子也会把他们淹死。
        记得在书法班学习时,导师曾调侃:“女子写草书,必死。”当时年轻甚是不服,像赌气又像是争气,好像不写上一写才必死似的。真提起笔才知道,想要驾驭这份狂放不羁,的确需要点“蛮力”与“疯劲”——可千古以来,什么都在变,唯一以不变应万变的,就是对女人的规范,一定要走淑女路线。就是现在,你要说谁家的女儿蛮,谁家的姑娘疯,估计她爹娘得哭晕在厕所。
        书法的疆域虽然开阔,女性写狂草的依然稀缺。女性要驾驭这份疏狂,其实最难穿越的是自己预设的桎梏,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真的就成了不归路——每当我凝视张旭怀素墨迹里那不受操控的生机时,心里仍会跃动,何时能长缨在手,缚住苍龙,真的是不甘啊。
        乱世总会纵容那些力挽狂澜的人。当伟人的笔墨横空出世后,纸上游走的,不是龙蛇,是金戈铁马的奔涌;尺幅中纵横的,不是墨色,是历史洪流中翻卷的风云。当伟人的草书劈开时空,那早已不是墨迹,而是一个民族,在存亡之际的决绝呼吸,是改换天地的意志,在宣纸上的雷霆显形。时代、伟业、才情,在此刻完美交融,笔锋所至,是心路,亦是江山。个人的心路与江山的轨迹重叠——那是用狂草写就的史诗,每一笔顿挫,都是历史转折处的铿锵足音。
        每当我站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看印着红旗字样的轿车漫卷过西风,如一段流动的烽火掠过长街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激动,那洒脱的字迹仍带着时代的风雷与指点江山的气度。忽然懂得:草书最高的境界不是张旭的癫、怀素的狂,而是这笔端的雷霆万钧。多少繁华易逝,唯有那俩字依然在风中舒卷,真的是让我,不是英雄也折腰啊!
        天降大任于斯人,真的不是要有些人来做救世主的,而是让他活成一代风流——像王羲之那样,在礼崩乐坏、铁蹄踏碎秩序的年代,上天偏偏派他来用一支笔,为乱世守住了一口自由的呼吸。
        重回魏晋,天崩开局。王者都忙着抢地盘儿,没人稀得占领你的精神高地,那些被经书压得太久的灵魂,忽然被抛掷到一片巨大的虚空中。于是,有的遁入竹林,将一身块垒付与琴弦与酒瓮;有的放浪形骸,在众人的白眼里扪虱而谈。众人都在发出宇宙无穷、人生须臾的浩叹时,暮春三月的惠风,吹过会稽山阴的兰亭,酒意融开墨色,那一场微醺成就了书法史上的一件盛事。《兰亭序》横空出世,那三百二十四字,是从心灵深处自然生长出来的花儿,汉字于此从竹简碑石里直起腰,舒了口气,从此有了人的温度与风骨。就连其中涂抹修改的痕迹,都成了后人珍若拱璧的“缺陷美”。据说王羲之酒醒后屡次重写,终不能及。这或许正是天意的安排——有些辉煌,一生只能绽放一次。正如那日的流觞曲水,转过山涧石隙,停驻在谁的面前,饮下哪一杯酒,皆是宿缘。
         这字好在它“不端着”,也不装。比草书规矩,却不呆板,比楷书洒脱,又不放纵。仿佛能看见那一日他仰头饮下三月三的春酒,起笔时还守着几分矜持,写着写着就上了头,这字就挣脱了规矩的桎梏,找到了自由呼吸的节奏,写着写着又逐渐清明,此时醉意与清醒交织,伤感与旷达并存,俯仰天地时对生命的悲欣感怀都化进了线条,笔底忽然就淌出了山水、性情、宇宙与这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凭此“一书封圣”。这纸上的行走,促成了中国书法最清贵的气息。他不抢地盘、不占山头,却悄悄在纸上开辟出一片精神田园,让后世每个临摹的人,都能与那个春日、那阵惠风、那场微醺的隔空指认。
        我始终深爱《兰亭序》,不如说更爱那个身着宽衫、扪腹东床的写书人。为了他,我去南京时,特意在秦淮河畔找了好久,才找到那条只容得下一线天光的乌衣巷。几茎野草闲花慵懒地在泛着幽光的青石板上舒展着腰身,又芊芊地映在斑驳的粉墙上。它们不是被安排好的风景,是岁月顺着诗意自己生出来的。墙头真有燕子,是新燕,羽翼黝黑泛着古都的紫气,啼音清亮夹带着江南的烟水气。我不禁痴想,它们的祖先可是在王谢堂前衔泥筑巢那两只吗?燕子掠过巷口那片被屋檐剪碎的天空,这千年的古巷渐渐有喧声笑语漫浸过来,那是现世的、饱满的生机。我突然为自己千里迢迢奔赴而来的痴傻感到可笑,我来此寻找的并非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存在的姿态,他的风流不在故纸堆里,而在每个渴望自由书写的灵魂里。
        一念至此,心中释然,在巷口的”右军故里”,喝了两碗桂花甜酒酿,微醺着走出乌衣巷时,仿佛见他从时光的那头走来,他或许去看公孙大娘剑器一响动四方的舞蹈,或去朱雀桥上,凭栏俯看白鹅在碧波里曲颈吟唱,风吹起他的广袖,像吹起一张未曾落笔的素笺,他在动荡不安中做着最优美最从容的书写。他的字是行走的,甚至是翩跹的,笔锋不再小心翼翼地藏匿,而是率性地露着,这不是设计出来的美,是情绪与时代在纸上相逢时,试图用肉身与笔墨压制下刀兵的戾气。走出乌衣巷时,忽然莞尔:有些人,本就不必相见,只适合怀念,因为你爱的,从来不是他,而是那个在他笔锋里苏醒过来的、自由又生动的自己。
        临《兰亭序》时,遭到了许多专业人士的反对,他们是真心为我好的,他们说那是一个巅峰,是无法攀越的,不如找一些有特点简单一些的临摹。并忠告我择帖如择偶,投师如投胎,一定慎重。一听这话,我反而非临不可了,因为无论投胎还是择偶,我一定还是会选他的,哪怕他不愿意。我习字并非向成名成家的路上挺进,而是在书写的过程中,提起笔时能自由地呼吸。
        那二十一个“之”字不同的形态,是竹叶擦过魏晋的天空化作名士唯一的武器,用傲骨写就的一身“逸”气,他以书写,做着从容的抵抗,仿佛在说:你们争你的江山,我守我的呼吸。江山易改,朝代更迭,而他的气息,却比历史更长。他站在远处会心一笑,好像说:和我比,你们只不过缺少了一场恰到好处的醉。
        当金戈铁马的雄阔渐次褪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向内、向细、向精微处探寻的生存时代。宋祚初定,山河渐安,那个“偃武修文”的时代果真来了。文人放下剑,拿起笔,手还有点抖。最先定下神的是李建中,他的《土母帖》像老僧煮茶——火候稳,动作慢,连呼吸都带着劫后余生的谨慎,那不是写字,是废墟上的重建。到了蔡襄,宋朝才算真正找到了自己的书写,他把晋人的飘逸用宋人的温度焐热了,化成午后书房里一帖从容的《澄心堂纸帖》。  笔墨间满是对升平岁月的满足,像刚建好书斋的文人,倚着窗儿,什么都不做,都能微笑半日。至于黄庭坚,—定是不安于室的。《松风阁诗帖》里的每一个字都静极思动,伸胳膊伸腿的,似乎要撞到纸外去,看看窗外那撩人的春光。宋人笔墨,就是这样从战栗到安稳,再从安稳里悄悄躁动,他们不是在写字,是在替一个时代调整呼吸的节奏。
        而真正将宋人精神推向巅峰的,是苏轼、米芾这两颗双子星。苏轼哪里是在写字?他是用笔墨来渡劫的。《黄州寒食诗帖》开头还压着怒气,字如石下蜷缩的蛤蟆,那叫一个憋闷。写到中段,忽然横笔一扫,像是逆旅行舟硬是杀出一条血路。到了末尾,墨色苍茫如夜,他却安静下来——那是一个人在绝境中与自己的和解。时代亏欠了他,他却从没追过欠账,而是坐吃了苦难的红利。在笔墨和文字间找到了比仕途更辽阔更畅意的适合。
        米芾是一位倜傥任性的书家,将“意趣”两字推至极致。“臣书刷字”,何等洒脱自信。他临遍晋唐名帖,却不是当谁的影子,而是像哪吒一样,把魏晋的肉身打碎,在莲花里长出自己的精魂。《蜀素帖》,八面出锋,《苕溪诗卷》神采飞扬。那股飞扬之气,是只有宋代才能养来的文人自信,也是士的精神。他们用书写告诉我们:当历史的高歌转为低吟,文明的力量悄然升起,在笔墨的江河湖海中,完成了另一种波澜壮阔的远征。
        和我一起习字的,大多临苏轼米芾。我没选他们——不是不好,而是好到让人心里发疼又想快速远离。
        每读《黄州寒食诗帖》,我横流的泗涕总会打湿墨迹,他的贬谪之路比两万五千里的长征还要多出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知道我有多少眼泪才配得上他这一路的颠沛流离。他的字我每写一次,心中就会痛一次,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我真的怕自己书未成、身先死,不如痛痛快快地吃一碗东坡肉吧,以我的油腻隔空凭吊他的乐观旷达。多情真的不必只笑我,有多少女子愿意为他死,就有多少女子愿意为他生啊。等我在他的字里读出心疼来,待他倒像待自己的男人,我不要你多好,只要你活着就好。终于懂了妻子为什么烧了他的诗稿,只要你不惹祸就好,也懂了侍妾朝云为什么说他一肚皮的不合时宜,却陪他走完那一程又一程的荒凉。当然,我就是哭死了,他也不会为我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诗句,我只要读着他的字就足够了。
        我在曲阜的孔庙、西安的碑林看米芾的真迹时,阳光里都是他的恣纵与温暖。字字飞扬,没有一丝挣扎,全是人间快意。感觉他更像我哥,可以宠你,却看不惯你搔首弄姿、不求上进的样子,我只好悄悄地跟在身后,让那阳光也罩着我一些,哪怕他回头训斥我几句,我停下来,再偷偷地跟上,远远地望着那份我永远够不着的明亮。
        思来想去还是王羲之最好,倒不是因为他是书法正源,而是像初恋时那个明亮的少年,无关日后归途,只宜青春作伴。他不需你心疼,他过得比谁都好;也不对你进行灵魂拷问,你写成什么样,都会对你笑,然后是摸头杀,写吧,轻松就好。此刻,才懂择帖如择偶的意思,有的人教你悲悯,有的人教你坦荡,唯有他纵容我在笔墨里脱下所有的伪装,然后学会对自己温柔。
        顺着他的字回望,他们这一流派的生活,是那样的“鸡零狗碎”、絮絮叨叨,而又那样生动鲜活,温暖如初。柑橘初熟,寄你一筐尝尝——《奉橘帖》就这么诞生了。今天服下一剂鸭头丸,觉气血通畅,亦信手成札,连帖名都没文化一下,《鸭头丸帖》直接上了台盘。韭花甚美,便欣然提笔,写一封《韭花帖》四海通报。这些如今被奉为圭臬的法帖,当年不过是亲朋间的寻常便笺,不外乎口腹之欲、生活之趣。类似于我们今天发的朋友圈吧。这哪里是书法?分明是隔着纸页飘来的深情与温度。行书能成为最亲切的书体,大概都是渴望靠近这份“人间烟火气”吧,而写的人多,也无非是为了这份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接地气。
        北宋过后,南宋的行书在山河破碎中奔走得一路踉跄。元人赵孟頫,前朝的旧王孙,世人常将其与明皇室的朱耷相比,谓其气节不如后者凛然。初学行书时,本本分分、规规矩矩地临过他的《赤壁赋》,看着那圆熟平和的端丽字体,忽然懂了,他用笔墨在破碎的山河间重建一种血脉与文明,维持了故国和最后的体面。懂了,忽然悲从中来。
        晋人写的是明月清风里的闲谈,宋人写的是书房案头的静思,元代写的是避世,明人写的是山河。到了清代笔尖写软了,就去碑石里找骨气,像孩子在外漂泊久了,忽然想起老家的泥土味。这精神上的返乡,是书法史上多么完美的闭环啊。再到近现代,墨迹未干,时代已新。于右任将碑魂化入行草,沈尹默静守二王一脉,林散之则以“散草”接引现代的诗意。这一路的跌跌撞撞,哪里只是写字?分明是一个民族把欢喜、苦闷、挣扎、都化进了笔墨起伏中。如今我们敲键盘比拿笔多,可还有人在灯下展纸磨墨——墨渗进宣纸的刹那,千年风尘轻轻落下,幸运的是,悬丝诊脉,隔着纸,你能触摸到那些遥远的体温和强劲的脉动。
        近日重临《兰亭序》,写倦了止笔,抬眼见同室的女子正安静地伏案。平日她是个爱热闹的人,百媚千娇的如盛开的牡丹,红袄绿裤的在春风中招摇,不讨厌只讨喜。此刻却低眉运笔,双瞳格外清澈。满窗绿萝映着她耳畔轻晃的大红穗子,只觉得绿窗人如花,这字、这人,有说不出的美和好,教人心里软软地一动,继而是一派澄澈的安宁。
        孙过庭说“通会之际,人书俱老”。指尖抚过帖上那些字,我仿佛触到的不只是墨痕,而是一种“老翠”——不是衰老的老,更不是老辣的老,是经冬松柏一样的晴翠、老坑玉种上的新绿,他们一出世就老了,借着我的眼与心,重新活了过来。窗外有温柔的夕光漫进来,给书案、给字帖、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合上帖页,忽然生出满心感激——感激这些汉字,能让我隔着千载光阴,与某个春日的微醺对话,与此刻的安宁相认。能让我和古人对坐,与自己和解,原来我们最终书写的,始终不只是文字,而是那一份穿越时空,对美好的集体记忆,和依然鲜活如初的——“中国式美好”。
                                原载《满族文学》202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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